《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(试行)》印发!

2023-08-23 17:29:30
来源:腾讯网

为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流程,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结合我省实际,近日,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(试行)。

全文如下


(相关资料图)

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(试行)

一、把准功能定位

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、转变基层医疗服务模式的重要内容,是落实“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”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抓手,是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。开展规范化、标准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有利于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控,发挥家庭医生健康“守门人”作用,为签约对象提供安全、方便、有效、连续、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。

二、加强团队建设

采取“3+N”模式,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。“3”是指家庭医生、护士、公共卫生医师(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)。“N”是指其他人员。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。每个团队明确1名负责人,负责人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。

1.家庭医生。家庭医生既可以是全科医生,也可以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(含中医类别)、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(内科、妇科、儿科、中医医师等)。鼓励各级各类医生(临床医师、健康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中医保健调理师、营养师等)参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,提供不同形式的签约服务。其主要职责是:掌握每个签约居民基本健康状况及家庭情况、生活习惯,对健康状况进行评估,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;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治、合理用药、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服务,诊疗过程中建立完善签约居民健康档案,开展诊间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;参与老年人、慢性病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年度体检,并对签约居民体检结果给予健康指导;落实首诊负责制,引导签约居民首诊就医选择家庭医生;组织并指导团队开展护理、康复、安宁疗护、健康教育、家庭病床服务和效果评估等工作。

团队负责人职责:负责团队组建及成员任务分工,明确团队工作流程,制定团队工作目标和学习培训计划,组织开展签约服务和质控管理工作;负责团队成员工作量统计及绩效奖励分配;负责团队内外部关系协调和团队文化建设,收集签约居民反馈意见,改善服务态度,改进服务方式,防范医疗卫生服务风险发生等。

2.护士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,具有1年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工作经验。其主要职责是:掌握每个签约居民基本健康状况、生活习惯;协助家庭医生开展日常诊疗预约、会诊和转诊协调安排以及转诊到位情况跟踪;参与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,并开展健康教育、健康促进和健康行为干预等,实施动态跟踪管理;正确执行医嘱,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,为签约居民提供相应护理服务等。

3.公共卫生医师。从事专业预防保健、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医师(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);公共卫生医师不足的机构可暂由实际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承担。其主要职责是:监测、收集和分析辖区内居民健康状况相关数据、信息录入;协助家庭医生评估居民健康状况,提出健康管理措施建议,建立完善维护居民健康档案;为慢性病人互助管理、自我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,开展孕产妇(儿童)保健、预防接种及新生儿访视等;开展辖区内居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,实施健康行为和危险因素干预,加强健康知识和卫生健康等政策宣传;协助团队负责人定期开展签约服务进展监测和效果评价。

4.其他人员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具有资质的药师、妇幼保健人员、健康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康复治疗师、营养师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;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、退休返聘、临聘专家、派驻乡镇卫生院医师,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专家;村(居)公共卫生委员会、社(义)工等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。其主要职责是:在团队负责人统一安排下,协助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,二级及以上医院专家为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、开展培训带教、双向转诊衔接等,参与病情较为复杂、需求较高患者的签约服务。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居民沟通联络等工作,培训后协助团队提供社区宣传、门诊慢特病、“两病”报销等政策宣传。

三、优化服务模式

(一)家庭医生团队服务。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以门诊服务为主,提供医防融合、综合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。

1.引导居民与家庭医生(团队)签约的同时,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协作关系的二、三级医院,形成“1+1+1+1”组合式签约服务。

2.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医共体、医联体和专科技术联盟方式,与2家以上的二、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,建立纵向协作和双向转诊关系,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保障。二、三级医院应选派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帮带。

3.服务半径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鼓励在村(居)公共卫生委员会或健康驿站内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,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,采取预约方式,定期巡诊,方便签约居民就近享受服务。

(二)家庭医生个人服务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下,家庭医生个人开展签约服务,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签约服务协议内容。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的基础上,自愿选择1-2家二级或三级医院建立“双签约”模式,作为签约服务技术指导和转诊服务的上级医院。

四、创新签约方式

(一)集中签约。开展“5.19世界家庭医生日”主题活动,组织健康体检、健康教育时动员居民签约。

(二)诊间签约。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诊、咨询或住院时引导其签约。

(三)上门签约。深入社区、机关、园区、乡村、商场、家庭等机构和场所,实施面对面签约。

(四)智能化签约。依托网站、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,推广网上签约。

五、拓展服务内容

各地根据《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甘卫发〔2016〕325号)明确的服务包内容,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设置基础性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,最大限度为签约居民提供多样化健康服务。

(一)基本医疗服务。涵盖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诊疗、用药服务(用药指导、延长处方、配药服务)和就医路径指导、转诊预约等服务。

(二)公共卫生服务。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、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,以及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基础上,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。

(三)健康管理服务。涵盖健康教育、咨询服务(心理咨询)、健康干预、健康监测、健康指导、健康评估以及康复指导等服务。

(四)上门服务。涵盖上门随访、诊疗、家庭病床等服务。

六、规范服务流程

(一)签约流程

(二)履约流程

七、严格管理监督

(一)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,并严格执行机构各项规章制度。

(二)签约后第一时间公示团队成员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分工、服务时间及内容、监督机构电话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

(三)家庭医生(团队)积极学习业务知识,认真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履约能力。

(四)定期对签约服务质量、健康管理效果、签约居民满意度进行跟踪评估,并抓好问题整改,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。

八、注重风险防控

(一)向居民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时,应准确传达签约服务理念、服务方式,引导居民正确理解签约服务内涵和意义,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,家庭医生出诊需提前预约,并非随叫随到。对首次签约居民应进行访谈、体检和健康评估,建立居民健康档案,对既往病史、家族遗传病等情况应给予高度重视。

(二)严禁家庭医生(团队)向签约居民推销保健品、药品以及其他非协议约定服务,家庭医生随身药箱应备有常用、急救药品和简易抢救设备,携带药品应登记造册,确保用药安全,药品可追溯。

(三)向签约居民提供门诊、随访、上门服务、电话和网络平台咨询等服务应及时、有效和规范,并做好记录。告知签约居民每天方便接听电话时段,对当时无法解答的问题及时记录,方便时回复。对不履行签约服务或服务时不配合的,应记录原因。 

来源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

编辑丨甘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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